株洲蘆淞服飾城徽標
株洲蘆淞服飾城是中南地區最大的服裝集散地和區域性、國家級、現代化的物流中心,擁有40多個大型服裝專業市場,匯聚了國內外4000多個服飾品牌,擁有2400多個服飾品牌省級總代理,成功培育了青藏絨、開暢、宇奴、奔狐等10多個國內知名服飾品牌。商品輻射15個省市、230多個縣市區。服飾城還先后榮獲“中國十大服裝批發市場”、“中國服飾名城”、“中國女褲名城”、“中國服裝品牌孵化基地”等權威殊榮,規模雄居中國十大服裝專業市場第二位。為樹立“蘆淞服飾城”優質品牌文化形象,提升市場的知名性和美譽度,現征集“蘆淞服飾城”徽標。要求如下:
一、 應征作品創作基本特點
(一)作品要充分體現蘆淞服飾城特有的產業和業態形象,并融合炎帝服飾文化內涵;
(二)作品要體現蘆淞服飾產業及經營群體朝氣蓬勃的精神面貌;
(三)具有一定的構成規則、構圖創意獨特,寓意貼切,有強烈的時代感和視覺沖擊力,給人以深刻印象,要有鮮明的象征意義和時尚韻味。
二、 應征作品設計與創作要求
(一)用彩色圖形設計,最多不超過4色;
(二) 應考慮在各種載體和環境中制作運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
(三)設計紙規格為正度8開或16開。
三、 征集范圍:社會各界、株洲廣告公司。
四、 應征作品提交方式
應征團體或個人應提供以下資料和文件:
(一)應征人姓名(或團體名稱)、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和個人有效證件的復印件;
(二)應征徽標簽署《著作權確認書》;
(三)應征徽標作品須一式二份,并作相應的說明;
(四)應征徽標的個人或團體須使用電腦設計,請另附設計原稿文件和轉換成不超過500K的JPG圖.
五、 株洲廣告公司創作聲明
(一)參選作品不得違反法律法規;
(二)參選作品應為原創,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不屬于公開作品;
(三)參選作品不得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其他任何國家或地區的徽標相同或者近似;
(三)參選作品應明顯區別于其它地區或國家同類城市徽標;
(四) 參選作品或任何用于創作參選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權、商標權、專有權利或其他權利;
(五)參選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視、宗教歧視、威脅國家間睦鄰友好關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的內容。
六、 評審方式
(一)評審機構為專家評審組。
(二)株洲廣告設計方案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無效:
1.提交的作品不符合本辦法設計主題、設計內容、創作要求和格式;
2. 逾期送達;
3.圖紙和文字辨認不清、內容不全或粗制濫造;
4.在文件上標識可辨認設計人(團體)的文字或符號;
5. 設計方案經專家組鑒定屬明顯抄襲。
(三)評審程序
評審程序分三部分進行:
第一部分:參賽選手將作品上交蘆淞服飾城提質改造指揮部,指揮部進行初選,后交評審專家組;
第二部分:指揮部組織評審專家組,在認真審閱參選方案、充分討論比較的基礎上,對每項應征作品進行評審,專家組將評選出10組作為入圍作品;
第三部分:選出的十組入圍作品向社會公布并廣泛征求意見,結合各方意見,最終由蘆淞區人民政府作出最后評選結果,定出一項作為蘆淞服飾城徽標。
七、 權屬
被評審為蘆淞服飾城徽標的獲獎作品除作品署名權歸創作者所有外,其余著作權歸本指揮部。蘆淞區人民政府有權決定入圍作品的使用場合、使用方式。除獎金外,無需付給創作者任何費用。
八、 截止日期
應征會徽作品須在2010年9月4日之前完成。